具體行政行為行為成立的要件有哪些?
www.jtzxf.com 2010-07-17 22:41
答:行為成立的要件有:
首先,具體行政行為決定正式作出,即向相對人作出正式的意思表示,這種意思表示通常由書面形式表達。
其次,正式作出的處理決定已送達相對人,處理決定一經(jīng)作出并
不立即生效,只有送達相對人,使相對人知道處理決定,才最后完成而產(chǎn)生效力。如果缺少上述成立要件之一,應視為不成立,不能對相對人產(chǎn)生法律效力。
不具有上述要件的具體行政行為是無效的。對于無效的具體行政行為,相對人可以其無效為由拒絕執(zhí)行,有權機關也可宣布其無效。構成具體行政行為無效的情形主要有:(1)實施處理行為的行政主體不明確;(2)嚴重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;(3)具體行政行為行為有明顯或重大的違法情形;(4)行政主體因受脅迫、欺騙而作出的處理行為。無效的具體行政行為從其一開始就視為不存在,相對人可以不受其拘束,可以自行決定不履行其所設定的義務,有權機關也可以主動或依相對人申請宣布其無效。

- 上一篇:沒有了
- 下一篇:論具體行政行為的效力
相關文章
- ·具體行政行為的成立要件
- ·具體行政行為種類有哪些
- ·具體行政行為的成立
- ·行政行為的成立與合法要件
- ·論具體行政行為之構成要件效力
- ·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合法要件
- ·具體行政行為的有效要件
- ·抽象行政行為有效成立的要件
- ·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是否屬于具體行政行
- ·行政訴訟中哪些證據(jù)不能作為認定被訴具體行政
- ·論我國的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原則
- ·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原則
- ·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
- ·行政機關或權利人依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財產(chǎn)保全
- ·判決被告重作具體行政行為探析
- ·具體行政行為的訴前強制執(zhí)行探析
- ·生效判決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拘束力
- ·關于“行政行為依法不成立”
- ·關于建立我國無效行政行為制度的幾個具體問題
- 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屬可訴的具體行政行為
最新文章
推薦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