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鄧玉嬌案有法律公正問題,還有女性的維權問題,同時還有干部的作風問題,也有鄧玉嬌的正當防衛(wèi)等等一系列事情要得到訴求和表達。
□白峰
5月26日晚,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,經公安機關審查,決定依法對“女服務員刺死鎮(zhèn)招商官員”的犯罪嫌疑人鄧玉嬌的強制措施變更為監(jiān)視居住。(5月27日荊楚網(wǎng) )
鄧玉嬌案自開始以來,就頗受公眾質疑,質疑的核心是對鄧玉嬌的同情,更是對其命運的關注。不管是民間版的“鄧玉嬌列傳”,還是一些快板式的評論,莫非是讓鄧玉嬌獲得從輕從寬處罰。目前,無論是民眾的呼吁每響亮一分,還是警方的調查每深入一步,即便是律師的維權明晰化一些,都已經說明了鄧玉嬌案已經出現(xiàn)了重大轉機,向好的方面正在發(fā)展,也有利于鄧玉嬌,讓大家看到了希望。
這次鄧玉嬌代理律師汪少鵬、劉鋼于5月25日向巴東縣公安局提出對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后。公安機關經審查認為,鑒于鄧玉嬌具有自動投案情節(jié),對其采取變更強制措施不致發(fā)生社會危險性。根據(jù)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(guī)定,公安機關決定對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為監(jiān)視居住。
這說明律師在盡心竭力為鄧玉嬌維權,警方也在尊重各方意見,不管是網(wǎng)友的,還是律師的,都會被重視,并非人言微輕,而是將每份建議和意見都能奉為至寶,從而讓民意得到表達,得到重視。
律師的職責是要替維權者說話,將一切需要維護鄧玉嬌重要證據(jù)和事實搜集完成,并要從法律和其他渠道讓鄧玉嬌獲得自由,讓其在一種公正公平的環(huán)境中調查,她會得到大家的支持,也會對整個案情發(fā)展有利,這樣的律師是富有責任心的,也是真正替委托方說話的律師。
正是這些建議和意見,才讓鄧玉嬌案從一個下刑事案擴展到人性的展示,擴大到民意的體現(xiàn),這里既有此案的法律公正問題,還是女性的維權問題,同時還有干部的作風問題,也有鄧玉嬌的正當防衛(wèi)等等一系列事情要得到訴求和表達。
“監(jiān)視居住”就是人性化辦案的體現(xiàn),讓鄧玉嬌從強制到寬松的一個過程就相當重要,讓我們看到了執(zhí)法的人性化,對女性的尊重,也對每位替鄧玉嬌說話者的重視。如此發(fā)展,鄧玉嬌案會有一個滿意的處理結果,更會得到廣大公眾的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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